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省州驻武各单位:
《武定县“十四五”民政发展规划(2021—2025)》已经十八届县人民政府第18次常务会议审定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2年12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武定县“十四五”民政发展规划
(2021年—2025年)
2022年12月30日
目 录
前 言4
第一章 发展基础和形势展望4
第一节 发展基础4
第二节面临的问题和挑战6
第三节面临的发展机遇6
第二章总体思路8
第一节指导思想8
第二节基本原则9
第三节发展目标10
第三章“十四五”时期民政事业发展任务11
第一节主要任务11
第二节重点建设项目15
第四章保障措施16
前 言
为全面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根据省、州民政事业“十四五”发展规划的基本思路,按照省发展改革委《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申报指南》和《新型城镇化建设政策指南》等。进一步促进全县民政事业稳步可持续发展,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第一章发展基础和形势展望
第一节 发展基础
“十三五”期间,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民政部门的指导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下,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工作宗旨,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扎实推进社会救助、救灾救济、养老服务、优抚安置、社区建设、社会事务等工作,民政公共服务水平不断提升,为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十三五”期间,初步建立了城乡低保、城乡特困供养、孤儿救助、灾害应急救助为基础,以慈善救助、临时救助、“两项补贴”为补充的社会救助体系。
(一)社会救助助力脱贫攻坚保障有力。农村低保保障标准由2016年的2694元/年提高至目前的4500元/年,人均补差由119元/月提高至265元/月;城镇低保保障标准由442元/月提高至640元/月,人均补差由311元/月提高至365元/月,基本实现与脱贫标准“两线合一”。“十三五”期间,累计发放城乡低保金5.29亿元;城乡特困供养标准由420元/月提高至832元/月,累计发放特困供养金3606万元,切实保障了城乡低保、特困人员的基本生活需求,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作用。
(二)全面建立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在强化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等调查手段基础上,全省建立跨部门、多层次、信息共享的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逐步实现社会救助信息化核对、网络化管理,实现核对信息资源共享。同时通过完善认定管理办法,开展集中和专项核查,有效提高了保障对象认定精准度,真正做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退尽退、阳光操作。
(三)灾害应急救助工作稳步推进。进一步完善救灾应急四级联动保障机制,提高受灾农户灾后重建能力。“十三五”期间,累积下拨救灾资金1187万元,切实保障了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救灾救济工作于2019年顺利移交应急管理和发改部门。
(四)充分发挥临时救助救急难作用。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对因病、因灾等特殊原因造成生活暂时困难的家庭和个人及时给予临时救助,“十三五”期间,已累计发放临时救助资金3159万元,有效解决因病、因灾、因学致贫返贫问题,充分发挥临时救助托底线、救急难的作用,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五)社会福利工作稳步开展。一是全面贯彻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十三五”以来,累计发放补贴资金1581万元。二是做好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累计发放孤儿保障资金815.2万元。三是落实80周岁以上高龄老年人补贴,累计发放高龄补贴922.7万元。
(六)双拥优抚安置工作成效显著。建立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优抚对象生活水平稳步提高,截至2018年共下拨优抚资金3931万元;深化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共安置退役士兵355名;积极开展退役军人和优抚对象慰问工作,进一步密切了军地军民关系。
(七)社会事务管理服务扎实推进。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得到加强,老龄、殡葬、民间组织、区划地名等其它社会事务管理有序推进,自身建设明显提高。社会工作发展呈现良好态势,从而保障和维护了社会稳定,充分发挥民政工作作为调节利益关系、促进社会公平、社会稳定中的作用。
(八)民政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夯实。“十三五”期间累计完成投资2.1237亿元,其中:殡葬服务体系建设完成投资1144.6万元;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完成投资19466万元,总新增建筑面积26933平方米,建设床位815张;防灾减灾救灾体系建设完成投资317万元;民政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新建县救助站,完成投资310万元。
第二节 面临的问题和挑战
“十三五”期间,我县民政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但也存在一些矛盾和问题。主要是:一是基本民生保障供给、保障水平和保障覆盖面与民政救助对象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还有差距。二是民政政策法制建设相对滞后,法治化水平有待提升。三是民政基础设施建设不够完善。养老、殡葬、社会救助场所与服务设施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需求。四是民政部门与其他部门的沟通协作亟待加强,信息和资源共享机制有待完善。五是民政事业经费投入、工作设施、人员配备等基础条件与工作责任及工作负荷不匹配,制约了相关工作的顺利开展。六是养老机构建设发展迟缓,民办养老机构少,养老服务享受面窄,专业养老服务队伍尚未形成,不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多样化的养老服务需求。养老设施项目落实建设用地难,特别是在城区落实项目建设用地难度更大。七是对标时代要求,民政队伍的职业化、专业化水平 还不够高,作风建设、能力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
第三节 面临的发展机遇
—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给新时代民政事业提供了根本遵循。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事业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提出民政部门要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更好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这明确了新时代民政事业的定位和职责,为“十四五”乃至更长一段时期的民政事业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
—党中央、国务院对新时代民政事业作出了全面部署。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民政事业,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对民政事业发展提出了新要求。《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等重要规划和文件为民政工作提供了“路线图”。
—新发展格局为新时代民政事业指明了发展路径。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根据我国新发展阶段、新历史任务、新环境条件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十四五”和未来更长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导向。民生事业既是新发展格局的重要内容,也是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的关键环节,服从服务于新发展格局是做好新时代民政工作的必然要求。
—经济社会发展稳中求进为新时代民政事业提供了坚实支撑。全国经济发展正在从高速增长向高质量发展转变,面对新冠肺炎疫情严重冲击,坚持把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这些重要举措有助于经济行稳致远、社会安定和谐,为民政事业发展提供了坚实支撑。
—法治建设的推进为新时代民政事业提供了有力保障。“十三五”期间,民政领域法治建设取得重大成就,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有力推动了基层治理的完善,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更加明晰未成年人保护的主体责任,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与婚姻、收养及监护等民政工作密切相关,这些成果为民政工作提供了重要法治保障。
第二章 总体思路
第一节 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和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突出“面向新时代,承担新使命,体现新担当,实现新作为,展现新面貌”的主题主线,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更好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主动融入国家和省、州、县的发展战略,将发展和跨越的总基调贯穿于民政事业的发展过程,为建设经济强县、构建和谐武定服务。
第二节 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贯彻党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要求,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始终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作为民政工作的根本遵循,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以严为主基调,确保民政事业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始终牢记“民政工作关系民生、连着民心”,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让人民在改革发展中得到更多的实惠,使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坚持发展理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共享发展理念,将新发展理念贯穿民政事业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抓好关键环节,抓住短板弱项,主动融入国家和省、州、县的总体布局和重大战略,为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作出积极贡献。
—坚持底线思维。统筹发展和安全,增强忧患意识和风险意识,扎实守住民生保障的底线,及时防范化解民政领域重大风险,确保民政事业稳中求进,不发生影响现代化进程的系统性风险,为社会提供扶危济困最基本的“安全网”,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
—坚持协同联动。提高全局站位,坚持协同作战思维,积极谋求各级的认同支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协调和信息共享,有效发挥民政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充分调动民政领域体制内外各种相关主体的参与热情,形成各方力量、各方资源与民政事业同频共振、同向发力的良好工作局面。
第三节 发展目标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理念,“十四五”时期民政事业发展的总体目标是:全县民政事业发展水平迈上一个新的台阶,以“转观念、抓作风、明目标、强责任、防风险、促落实”为主线,以“专、精、细、实”为标准,着力完善“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儿童保障、慈善事业、社会治理”五大工作体系,全面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到2025年底,民政系统党的建设进一步加强,法治保障更加完善,相关制度更加成熟,智慧民政的支撑作用显著发挥,民政领域治理能力显著增强,基本民生保障更加有力,基层社会治理更加健全,基本社会服务更加有效,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切实提高。力争在社会服务方面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全省全州一流水平,救助标准和人均社会服务事业投入等方面达到西部地区平均水平,主动服务好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第三章“十四五”时期民政事业发展任务
第一节 主要任务
(一)履行民政职能筑牢民生底线。主动将民政工作融入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新格局,更好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调整优化民政政策措施,补齐民生保障短板弱项,适度扩大兜底保障和福利政策覆盖范围,提高民政服务质量和水平,更好服务乡村振兴战略。严格落实“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要求,保持5年过渡期内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政策总体稳定。进一步加强社会救助兜底保障,落实重点民生实事,对困难老年人、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困境儿童、特困人员等特殊贫困群体重点保障,对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家庭无经济收入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帮扶脱贫的、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家庭有一定经济收入且无法依靠产业就业帮扶脱贫的、一段时间内有可能依靠产业就业帮扶脱贫等三类对象实施分类保障,提高保障标准。发挥社会组织作用,积极参与社会组织扶贫工程,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建立贫困地区需求和社会组织供给信息对接。继续实施乡村治理专项行动,深入推进移风易俗,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完善社会服务兜底设施,补齐基本公共服务短板,切实巩固脱贫成果。建立低保渐退机制,对脱贫后又返贫的贫困人口,再次纳入救助范围。
(二)扎实保障困难群体基本生活。完善低保对象认定办法,规范核查流程,优化低保审核审批程序。建立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实行低保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逐步缩小城乡低保标准差距,推进城乡低保统筹工作。加强低保与就业救助、乡村振兴等政策的衔接,鼓励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条件的低保对象依靠自身努力脱贫增收。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机制,加强基层经办能力建设,激励社会组织、慈善力量和志愿者等参与社会救助工作。加强社会救助平台建设,推进“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窗口或社会救助经办服务站建设。
(三)抓好儿童群体关爱保护。健全各级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协调机构,落实孤儿保障、农村留守关爱、困境儿童保障等政策文件,重点加强基层养老托幼服务。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建立完善留守儿童发现、报告、干预、跟踪、关爱等机制,全方位保障权益。加强孤儿保障工作,逐年提高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对孤儿养育状况进行定期巡查和监督评估,为孤儿成长提供必要的服务和支持。抓好流浪乞讨儿童救助,加强对救助管理机构和托养服务机构的监管。将因家庭贫困、自身残疾、监护缺失等儿童全部纳入困境儿童保障范围,落实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基本医疗保障、教育保障、落实监护责任等政策。
(四)大力发展养老服务。进一步推动完善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实行养老机构备案管理,建立养老机构综合评估和信用评价制度,定期组织开展相关评估工作。探索建立不同失能状态老年人群的长期照护基础服务项目、服务流程、标准与规范,提高专业化照护服务能力。加快敬老院的照料护理区建设,提升养老和救助机构的服务质量和水平,优先集中供养完全或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特困人员,到“十四五”末,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到50%。实施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发挥农村敬老院区域性示范作用,完善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提高农村敬老院兜底保障能力。推动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试点,完善居家养老支持政策,优化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布局,推进老旧小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适老化改造,丰富社区养老服务功能,促进社区养老服务。持续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和养老服务公益行动,推动养老公共服务补短板强弱项提质量。
(五)提质升级基本社会服务。深化殡葬事业改革,把殡葬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城乡规划,加强殡仪馆、骨灰堂、农村公益性公墓等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殡葬公共服务体系。大力倡导节地生态安葬,建立节地生态安葬奖补制度,鼓励引导群众采取不占地或少占地的安葬方式。巩固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成果,综合运用政策宣传、思想教育、乡规民约、矛盾调处等多种手段,稳妥解决殡葬管理实际问题。推进婚丧习俗改革,引导树立厚养薄葬、节地生态、移风易俗的殡葬新风尚。规范婚姻登记管理,加强婚姻登记机关标准化建设,完善婚姻登记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实现与公安、法院等部门婚姻状况基本信息共享,推进婚姻登记严重失信当事人信用约束和联合惩戒。完善网上预约婚姻登记服务,探索婚姻家庭矛盾调解模式,提高婚姻登记管理服务水平。
(六)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创新。深化城乡社区治理,持续推进乡村治理专项行动,完善村(社区)议事协商机制,开展城乡社区治理创新实验和示范创建,修订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推进社区减负增效,加强农村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提高社区治理能力和水平,推进基层自治、法治、德治相融合发展。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加强党对社会组织工作领导,推进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有效覆盖。推进社会组织改革,健全综合监管机制,严厉打击非法活动,坚决取缔非法社会组织,不断净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大力发展慈善社工和志愿服务,全面落实慈善法,策划社工和志愿服务项目,培育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者队伍。规范区划地名界线管理,积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稳妥有序推进行政区划调整事项。深化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工作,加强地名文化保护和优秀地名文化宣传弘扬,全面完成界线联检任务,妥善化解边界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七)全面加强民政能力建设。夯实基层基础,进一步充实基层民政干部队伍,切实加强基层经办机构和能力建设及民政服务管理机构,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增强基层民政经办能力、服务能力。持续发展“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强法治民政建设,完善民政政策法规,健全民政标准体系。强化安全管理,严守安全底线,落实各类民政服务机构主体责任,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坚决遏制和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
第二节 重点建设项目
“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建设民生改善投资重大项目和重点工程建设四大类,建设项目总投资7.771亿元(不含社会资本投资项目),较“十三五”民政发展规划5.34亿元增加2.431亿元,增45.52%。规划建设项目方案如下:(附:“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建设项目清单)。
(一)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总项目数9个,涉及子项目164个,总投资34060万元。新建县老年养护院,具有养老、医疗保健、老年活动中心、老年学校等功能,建设床位500张;依托金沙江热谷、温泉、乌东德水库等自然优势,新建己衣金沙江养老公寓,建设床位250张;完善和提升改造乡镇敬老院8所,进一步提升敬老院对失能和半失能的照料护理能力;扩建和提升插甸、万德、猫街敬老院,建设达标星级敬老院水平;新建县级居家养老服务培训中心和新建150个社区村民委员会居家养服务中心和农村老年互助站及老年人活动室。
(二)殡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项目:总项目数14个,涉及子项目36个,总投资26400万元。以建成的11个乡镇农村公益性公墓和县殡仪馆、骨灰堂为基础,增加墓穴,增加服务功能,完善配套附属设施;在各乡镇持续大力推进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力争各乡镇设2至4个农村公益性公墓,覆盖边远村组;在县域合理位置新建增设1所殡仪服务站,服务好边远乡镇,减少火化成本费用。
(三)社会福利体系建设项目:总项目数12个,涉及子项目126个,总投资8250万元。新建乡镇基层儿童福利、救助保护机构,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新建县信息网络中心和低收入家庭认定网络中心。
(四)基层政权和社区服务体系建设项目:总项目数13个,涉及子项目72个,总投资9000万元。新建狮山镇金沙、红土田移民搬迁社区服务站和便民中心:新建11个乡镇70个农村社区服务中心综合业务用房和便民服务站,进一步增强基层为民服务能力。
第四章 保障措施
(一)突出党建,加强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发挥党组领导作用,突出党建引领作用,将全面从严治党贯穿于民政部门党的建设和党内生活各个方面,把民政部门各级党组和基层党组织建设得更加坚强有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民政干部队伍,确保民政事业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确保规划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二)形成合力,助推发展。把制约和阻碍民政事业发展的资金、设施、编制、体制等问题逐步解决,增强我县民政事业的实力与动力。积极主动协调,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协商,争取各方面的配合和支持,努力使民政事业发展的重要决策、重要业务工作的开展与相关部门形成共识,形成做好民政工作的合力。
(三)改革创新,把准脉络。加快推进民政的观念、体制、机制、管理等方面的创新,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和制度保障,推动民政事业科学发展。统筹城乡区域发展,多手段、多途径地推动民政工作,力求在改善和保障基本民生、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管理、强化基本公共服务、推动基层民政能力建设有更大突破。
(四)健全制度、孵化人才。制定民政人才引进机制、激励和考核机制,采用多种渠道引进民政工作人才,加强专业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管理和培养,从劳务派遣制社工人才队伍中公开招考一批优秀人才进入体制内,补充、壮大和完善民政队伍。推进我县社会工作组织的规范化、科学化、信息化建设,以利于民政工作的开展。
附:武定县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建设项目清单
武定县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建设项目汇总表 |
|||||||
填报单位:武定县民政局 |
单位:万元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数 |
子项目数 |
建设内容和规模 |
总投资 |
计划开工时间 |
备 注 |
1 |
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
9 |
164 |
34060.00 |
“十四五” |
||
2 |
殡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
14 |
36 |
26400.00 |
“十四五” |
||
3 |
社会福利体系建设项目 |
12 |
126 |
8250.00 |
“十四五” |
||
4 |
基层政权及社区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
13 |
72 |
9000.00 |
“十四五” |
||
合计 |
48 |
398 |
77710.00 |
武定县“十四五”建设项目清单 |
|||||||||||
序号 |
类别 |
项目名称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拟建年份 |
总投资 (万元) |
资金筹措方案(万元) |
实施主体 |
备注 |
|||
中央和省 |
州 |
县市 |
其他 |
||||||||
1 |
养老服务类 |
武定县老年护理院建设项目 |
新建县老年护理院,具有医疗保健、老年活动中心、老年学校等功能。建筑总面18500平方米,设计床位500个。购置老年护理院设备等 |
2021年至 2022年 |
10200 |
3160 |
582 |
358 |
6100 |
武定县民政局 |
|
2 |
养老服务类 |
提质改造乡镇养老院建设项目 |
完善和提升改造乡镇养老院8所,建设规模:19700平方米;进一步提升养老院对失能和半失能的照料护理能力 |
2021年至 2025年 |
3500 |
2800 |
350 |
350 |
武定县民政局 |
||
3 |
养老服务类 |
扩建和改造插甸特困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建设项目 |
扩建和提升改造插甸特困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建设规模:2600平方米及配套相关养老设施,新增床位70张,达到3星级规模。 |
2021年至 2022年 |
1000 |
800 |
100 |
100 |
武定县民政局 |
||
4 |
养老服务类 |
扩建和改造万德特困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建设项目 |
扩建和提升改造万德特困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建设规模:2600平方米及配套相关养老设施,新增床位70张,达到3星级规模。 |
2022年至 2023年 |
1000 |
800 |
100 |
100 |
武定县民政局 |
||
5 |
养老服务类 |
扩建和改造猫街特困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建设项目 |
扩建和提升改造猫街特困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建设规模:2600平方米及配套相关养老设施,新增床位70张,达到4星级规模。 |
2022年至 2023年 |
1000 |
800 |
100 |
100 |
武定县民政局 |
||
6 |
养老服务类 |
武定县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 |
新建县级机构养老和居家养老服务培训中心,建设规模:4600m2 |
2022年至 2023年 |
1000 |
800 |
100 |
100 |
武定县民政局 |
||
7 |
养老服务类 |
武定县居家养服务中心和农村老年互助站建设项目 |
新建70个社区村民委员会居家养服务中心和农村老年互助站,建设规模:28000m2。 |
2021年至 2025年 |
7720 |
6176 |
772 |
772 |
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
||
8 |
养老服务类 |
武定县农村老年人活动室建设项目 |
新建80个农村居民小组老年人活动室,建设规模:12000m3。 |
2021年至 2025年 |
3200 |
2560 |
320 |
320 |
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
||
9 |
养老服务类 |
武定县己衣金沙江养老公寓建设项目 |
依托金沙江热谷、温泉等自然优势,新建养老公寓,建筑总面积10000平方米,设计床位250个。购置老年护理设备等。 |
2023年至 2025年 |
5640 |
1500 |
350 |
350 |
3440 |
武定县民政局 |
|
10 |
养老服务类 |
武定县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程建设项目 |
适老化改造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500户 |
2022年至 2025年 |
250 |
200 |
25 |
25 |
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
||
合计 |
34260 |
武定县“十四五”建设项目清单 |
||||||||||||||||||||||
序号 |
类别 |
项目名称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拟建年份 |
总投资 (万元) |
资金筹措方案(万元) |
实施主体 |
备注 |
||||||||||||||
中央和省 |
州 |
县市 |
其他 |
|||||||||||||||||||
1 |
殡葬类 |
提升改造武定县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 |
以建成的11个乡镇农村公益性公墓为基础,增加墓穴,完善配套设施。 |
2021年至 2025年 |
5500 |
4400 |
550 |
550 |
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
|||||||||||||
2 |
殡葬类 |
提升改造武定县殡仪馆建设项目 |
以建成的县殡仪馆为基础,增加火化设备,完善配套附属设施。 |
2021年至 2022年 |
500 |
400 |
50 |
50 |
武定县民政局 |
|||||||||||||
3 |
殡葬类 |
新建狮山镇农村公益性公墓 |
新建狮山镇农村公益性公墓4个,覆盖边远村组。 |
2021年至 2025年 |
3200 |
2560 |
320 |
320 |
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
|||||||||||||
4 |
殡葬类 |
新建猫街镇农村公益性公墓 |
新建猫街镇农村公益性公墓3个,覆盖边远村组。 |
2021年至 2025年 |
2400 |
1920 |
240 |
240 |
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
|||||||||||||
5 |
殡葬类 |
新建高桥镇农村公益性公墓 |
新建高桥镇农村公益性公墓4个,覆盖边远村组。 |
2021年至 2025年 |
3200 |
2560 |
320 |
320 |
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
|||||||||||||
6 |
殡葬类 |
新建白路镇农村公益性公墓 |
新建白路镇农村公益性公墓2个,覆盖边远村组。 |
2021年至 2025年 |
1600 |
1280 |
160 |
160 |
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
|||||||||||||
7 |
殡葬类 |
新建插甸镇农村公益性公墓 |
新建插甸镇农村公益性公墓2个,覆盖边远村组。 |
2021年至 2025年 |
1600 |
1280 |
160 |
160 |
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
|||||||||||||
8 |
殡葬类 |
新建发窝乡农村公益性公墓 |
新建发窝乡农村公益性公墓1个,覆盖边远村组。 |
2021年至 2025年 |
800 |
640 |
80 |
80 |
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
|||||||||||||
9 |
殡葬类 |
新建田心乡农村公益性公墓 |
新建田心乡农村公益性公墓1个,覆盖边远村组。 |
2021年至 2025年 |
800 |
640 |
80 |
80 |
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
|||||||||||||
10 |
殡葬类 |
新建环州乡农村公益性公墓 |
新建环州乡农村公益性公墓1个,覆盖边远村组。 |
2021年至 2025年 |
800 |
640 |
80 |
80 |
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
|||||||||||||
11 |
殡葬类 |
新建东坡乡农村公益性公墓 |
新建东坡乡农村公益性公墓1个,覆盖边远村组。 |
2021年至 2025年 |
800 |
640 |
80 |
80 |
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
|||||||||||||
12 |
殡葬类 |
新建己衣镇农村公益性公墓 |
新建己衣镇农村公益性公墓2个,覆盖边远村组。 |
2021年至 2025年 |
1600 |
1280 |
160 |
160 |
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
|||||||||||||
13 |
殡葬类 |
新建万德镇农村公益性公墓 |
新建万德镇农村公益性公墓2个,覆盖边远村组。 |
2021年至 2025年 |
1600 |
1280 |
160 |
160 |
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
|||||||||||||
14 |
殡葬类 |
新建增设殡仪服务站及火化设施 |
新建增设殡仪服务站,建筑面积2000平米及购置火化设施2套,服务好边远乡镇,减少火化成本费用 |
2022年至 2023年 |
2000 |
1600 |
200 |
200 |
武定县民政局 |
|||||||||||||
合计 |
26400 |
|||||||||||||||||||||
武定县“十四五”建设项目清单 |
||||||||||||||||||||||
序号 |
类别 |
项目名称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拟建年份 |
总投资 (万元) |
资金筹措方案(万元) |
实施主体 |
备注 |
||||||||||||||
中央和省 |
州 |
县市 |
其他 |
|||||||||||||||||||
1 |
社会福利类 |
新建狮山镇儿童之家、救助保护站 |
新建狮山镇儿童之家、救助保护站15个,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 |
2021年至 2025年 |
750 |
600 |
75 |
75 |
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
|||||||||||||
2 |
社会福利类 |
新建猫街镇儿童之家、救助保护站 |
新建猫街镇儿童之家、救助保护站15个,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 |
2021年至 2025年 |
750 |
600 |
75 |
75 |
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
|||||||||||||
3 |
社会福利类 |
新建高桥镇儿童之家、救助保护站 |
新建高桥镇儿童之家、救助保护站15个,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 |
2021年至 2025年 |
750 |
600 |
75 |
75 |
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
|||||||||||||
4 |
社会福利类 |
新建白路镇儿童之家、救助保护站 |
新建白路镇儿童之家、救助保护站10个,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 |
2021年至 2025年 |
500 |
400 |
50 |
50 |
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
|||||||||||||
5 |
社会福利类 |
新建插甸镇儿童之家、救助保护站 |
新建插甸镇儿童之家、救助保护站10个,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 |
2021年至 2025年 |
500 |
400 |
50 |
50 |
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
|||||||||||||
6 |
社会福利类 |
新建发窝乡儿童之家、救助保护站 |
新建发窝乡儿童之家、救助保护站10个,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 |
2021年至 2025年 |
500 |
400 |
50 |
50 |
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
|||||||||||||
7 |
社会福利类 |
新建田心乡儿童之家、救助保护站 |
新建田心乡儿童之家、救助保护站10个,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 |
2021年至 2025年 |
500 |
400 |
50 |
50 |
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
|||||||||||||
8 |
社会福利类 |
新建环州乡儿童之家、救助保护站 |
新建环州乡儿童之家、救助保护站10个,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 |
2021年至 2025年 |
500 |
400 |
50 |
50 |
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
|||||||||||||
9 |
社会福利类 |
新建东坡乡儿童之家、救助保护站 |
新建东坡乡儿童之家、救助保护站10个,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 |
2021年至 2025年 |
500 |
400 |
50 |
50 |
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
|||||||||||||
10 |
社会福利类 |
新建己衣镇儿童之家、救助保护站 |
新建己衣镇儿童之家、救助保护站10个,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 |
2021年至 2025年 |
500 |
400 |
50 |
50 |
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
|||||||||||||
11 |
社会福利类 |
新建万德镇儿童之家、救助保护站 |
新建万德镇儿童之家、救助保护站10个,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 |
2021年至 2025年 |
500 |
400 |
50 |
50 |
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
|||||||||||||
12 |
社会福利类 |
武定县民政信息化建设项目 |
新建武定县信息网络中心和低收入家庭认定网络中心,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新建社会救助、社区信息、养老服务、地名信息、社会福利服务、婚姻登记、民间组织、殡葬服务管理系统建设项目。 |
2022年至 2023年 |
2000 |
1600 |
200 |
200 |
武定县民政局 |
|||||||||||||
合计 |
8250 |
武定县“十四五”建设项目清单 |
|||||||||||
序号 |
类别 |
项目名称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拟建年份 |
总投资 (万元) |
资金筹措方案(万元) |
实施主体 |
备注 |
|||
中央和省 |
州 |
县市 |
其他 |
||||||||
1 |
基层政权及社区服务类 |
新建狮山镇金沙社区服务站便民中心 |
新建狮山镇金沙城市社区服务站和便民中心,建筑面积800平方米,进一步增强基层为民服务能力 |
2021年至 2022年 |
300 |
240 |
30 |
30 |
狮山镇人民政府 |
移民搬迁 |
|
2 |
基层政权及社区服务类 |
新建狮山镇红土田社区服务站便民中心 |
新建狮山镇红土田城市社区服务站和便民中心,建筑面积800平方米,进一步增强基层为民服务能力 |
2021年至 2022年 |
300 |
240 |
30 |
30 |
狮山镇人民政府 |
移民搬迁 |
|
3 |
基层政权及社区服务类 |
新建狮山镇农村社区服务站便民中心 |
新建狮山镇农村社区服务站便民中心12个,每个建筑面积400平方米,进一步增强基层为民服务能力 |
2021年至 2025年 |
1200 |
960 |
120 |
120 |
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
||
4 |
基层政权及社区服务类 |
新建猫街镇农村社区服务站便民中心 |
新建猫街镇农村社区服务站便民中心10个,每个建筑面积400平方米,进一步增强基层为民服务能力 |
2021年至 2025年 |
1200 |
960 |
120 |
120 |
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
||
5 |
基层政权及社区服务类 |
新建高桥镇农村社区服务站便民中心 |
新建高桥镇农村社区服务站便民中心10个,每个建筑面积400平方米,进一步增强基层为民服务能力 |
2021年至 2025年 |
1200 |
960 |
120 |
120 |
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
||
6 |
基层政权及社区服务类 |
新建白路镇农村社区服务站便民中心 |
新建白路镇农村社区服务站便民中心5个,每个建筑面积400平方米,进一步增强基层为民服务能力 |
2021年至 2025年 |
600 |
480 |
60 |
60 |
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
||
7 |
基层政权及社区服务类 |
新建插甸镇农村社区服务站便民中心 |
新建插甸镇农村社区服务站便民中心5个,每个建筑面积400平方米,进一步增强基层为民服务能力 |
2021年至 2025年 |
600 |
480 |
60 |
60 |
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
||
8 |
基层政权及社区服务类 |
新建发窝乡农村社区服务站便民中心 |
新建发窝乡农村社区服务站便民中心5个,每个建筑面积400平方米,进一步增强基层为民服务能力 |
2021年至 2025年 |
600 |
480 |
60 |
60 |
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
||
9 |
基层政权及社区服务类 |
新建田心乡农村社区服务站便民中心 |
新建田心乡农村社区服务站便民中心5个,每个建筑面积400平方米,进一步增强基层为民服务能力 |
2021年至 2025年 |
600 |
480 |
60 |
60 |
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
||
10 |
基层政权及社区服务类 |
新建环州乡农村社区服务站便民中心 |
新建环州乡农村社区服务站便民中心5个,每个建筑面积400平方米,进一步增强基层为民服务能力 |
2021年至 2025年 |
600 |
480 |
60 |
60 |
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
||
11 |
基层政权及社区服务类 |
新建东坡乡农村社区服务站便民中心 |
新建东坡乡农村社区服务站便民中心6个,每个建筑面积400平方米,进一步增强基层为民服务能力 |
2021年至 2025年 |
600 |
480 |
60 |
60 |
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
||
12 |
基层政权及社区服务类 |
新建己衣镇农村社区服务站便民中心 |
新建己衣镇农村社区服务站便民中心5个,每个建筑面积400平方米,进一步增强基层为民服务能力 |
2021年至 2025年 |
600 |
480 |
60 |
60 |
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
||
13 |
基层政权及社区服务类 |
新建万德镇农村社区服务站便民中心 |
新建万德镇农村社区服务站便民中心6个,每个建筑面积400平方米,进一步增强基层为民服务能力 |
2021年至 2025年 |
600 |
480 |
60 |
60 |
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
||
合计 |
9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