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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武定县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实施细则》意见建议的函【已结束】

日期:2023年09月20日   作者:   来源:县农业农村局    点击:[]

为规范武定县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行为,保障流转各方合法权益,根据《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2021第1号)有关规定,由县农业农村局牵头起草了《武定县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于2023年9月26日前反馈意见:

1.电子邮件:wdxwnbmsg@126.com;

2.电话:0878-8838004,13013423746;传真:0878-8712254;

3.通信地址:武定县狮山镇环城西路149号(武定县农业农村局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办公室)

武定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9月19日

《武定县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起草说明

现将《武定县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细则》)有关起草情况说明如下:

一、起草背景

伴随着我国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进程,农村劳动力大量转移,农业物质技术装备水平不断提高,农户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流转明显加快。为引导和规范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中央出台了一系列引导土地经营权流转的政策措施,农业农村部适应新的形势和法律政策要求,制定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以农业农村部2021年第1号部令发布,3月1日起施行。

为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要求,切实规范我县经营主体参与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行为,保障流转当事人合法权益,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引导和支持经营主体投资农业生产。武定县农业农村局借鉴其他县市经验,结合本县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实际,研究起草了《细则》。

二、起草过程

为做好《细则》起草工作,2022年以来,县农业农村局到周边县市进行了调研,深入学习各县在规范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行为,保障流转各方合法权益的先进做法,对各县市出台的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实施细则进行了认真研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起草了《细则》,征求了有关部门和专家的意见,反复论证修改完善后形成本次征求意见稿。

三、主要内容

《细则》共六章二十九条,主要内容为:

第一章总则。主要明确了《细则》出台目的、用语定义、遵循原则,坚持因地制宜、循序渐进,鼓励各乡镇建立多种形式的土地经营权流转风险防范和保障机制。

第二章流转用途管控主要明确了土地经营权流转不得损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不得破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业生态环境,不得改变承包土地的所有权性质及其农业用途。

第三章流转管理主要明确了县农业农村局,乡镇人民政府,村(社区)委员会,村民小组在本辖区内的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工作中担负的职责等内容。

第四章流转程序主要明确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农村土地经营权的流转一般程序、审查审核等内容。

第五章风险防范主要明确了通过流转见证、租地预付金、风险保障金、规范流转合同、退出机制、惩戒机制等内容措施,切实保障承包农户合法权益,维护经营主体合法权益,建立经营主体流转农地风险防范机制。

第六章附则主要明确了本细则中本未尽事宜执行时参照依据及细则施行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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