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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532329015178442p-/2019-0215040 公文范围:公开 发布机构:武定县政府办 失效日期: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武定县文化馆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发布日期:2019年02月15日

武定县文化馆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武定县文化馆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内容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年度重点工作概述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一)本级财力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二)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三)“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五、专项转移支付项目预算情况

(一)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八、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说明

(四)专业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 部门收入总表

八、 部门支出总表

九、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十、 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支出经济科目分类)

十一、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专项转移支付项目预算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县本级)

十四、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

十五、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表

十六、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

 

武定县文化馆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武定县文化馆为武定县文体广电旅游局所属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拨款,机构规格为股所级。武定县民族艺术团原是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现已改制为国有企业,由文体广电旅游局下属的县文化馆托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武定县文化馆设综合办公室、非遗办公室、免费开放业务办公室、财务室等。

(三)年度重点工作概述

1、开展公共文化服务,举办各种展览活动。

2、承办政府主办的各类社会文化艺术活动,组织开展各类社会文化艺术活动,包括常设阵地活动、社区、乡镇、广场等文化活动。

3、免费开放展览、宣传、辅导、培训、排练、学习、娱乐活动等公共空间设施。为群众提供各种健康、有益的文化服务。

组织群众文艺作品创作。

4、 健全并免费提供普及性的文化艺术辅导培训、时政法制科普教育、公益性群众文化活动、公益性展览展示、培训基层队伍和业余文艺骨干、指导群众文艺作品创作等基本文化服务项目。

5、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搜集、整理、保护、传承工作。

6、免费为保障基本职能实现的一些辅助性服务如办证、存包等。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截至2017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3人,其中:事业编制23人。在职实有23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23人。

离退休人员 14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14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366.58万元,比2017年的326.97万元增加39.61万元,增加原因是政策性增加改革性补贴工资及综合绩效奖励金。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66.58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66.58万元,比2017年的326.97万元增加39.61万元,增加是政策性增加改革性补贴工资及综合绩效奖励金。其中:本年收入366.58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66.58万元(本级财力366.58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366.58万元,比2017年的326.97万元增加39.61万元,增加原因是政策性增加改革性补贴工资及综合绩效奖励金。本级财力安排支出 366.58万元,预算总支出中基本支出366.58万元,占总支出的100%。

(一) 本级财力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文化展示及纪念机构、艺术表演团体250.54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及单位运转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事业单位离退休30.54万元,主要用于我单位2018年度实行归口管理开支的统筹外退休人员工资。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5.66万元,主要用于我单位在职人员2018年度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0.89万元,主要用于我单位在职人员2018年度缴纳的工伤保险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事业单位医疗17.32万元,主要用于我单位在职人员2018年度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10.22万元,主要用于我单位在职人员2018年度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21.39万元,主要用于我单位在职人员2018年度按人力资源部,社会保障部和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二)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工资福利支出305.21万元,其中,基本工资77.52万元,津贴补贴支出45.41万元,奖金6.46万元,绩效工资(含基础性和奖励性)90.33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7.32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0.23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89万元,住房公积金21.39万元。

(三)“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3.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3.8万元。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2.57万元,主要原因是历年没列文化馆托管单位艺术团公务接待费,2018年预算列艺术团公务接待费2.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无。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无。

3、公务接待费

2018年预计执行国内公务接待60批次,600人次,接待费开支3.8万元;公务接待费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2.2万元,增加原因是历年没列文化馆托管单位艺术团公务接待费,2018年预算列艺术团公务接待费2.6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2018年专项转移支出项目支出预算如下:省级传承人补助经费15000元;省级免费开放补助经费40000元。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本单位2018年艺术团中央送戏下乡补助经费198000元。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本单位2018年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6个,采购预算资金11.8万元。分别是:

1、 文化馆采购摄像机1台,预计资金1万元;

2、 文化馆采购照相机1台,预计资金1万元;

3、 艺术团采购电脑2台,预计资金1.8万元;

4、 艺术团采购演出服装一批,预计资金2万元;

5、 艺术团采购音响设备一套,预计资金4万元;

6、 艺术团采购灯光设备一套,预计资金2万元。

七、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8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366.58万元,比2017年326.97万元增加39.61 万元,增加原因是政策性增加改革性补贴工资及综合绩效奖励金。

八、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8年项目支出无预算,是因县级财力以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为主减少小专项经费预算。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我单位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至,我单位资产总额为484.9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64.28万元(含棚户区改造拆迁补助款200万元),固定资产122.63万元。固定资产包括:一是通用设备数量33台(套),价值19.04万元;专用设备数量86件,价值35万元;家具用具数量73件,价值9.26万元,房屋土地价值59.33万元。

(三)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说明

2018年度,我单位不涉及重点项目预算及绩效目标,在预算执行过程中,我们见不断建立健全相关绩效制度,规范资金和项目管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四)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

3.“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行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约20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 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 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附件【武定县文化馆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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