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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年度重点工作概述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一)本级财力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二)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三)“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一)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二)基本支出预算变动情况及主要原因说明
(三)项目支出预算变动情况及主要原因说明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部门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及评价结果情况说明
(四)专业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附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基金预算支出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支出经济科目分类)
九、“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
十、绩效目标表
十一、对下绩效目标表
十二、政府采购表
十三、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表
十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十五、部门项目支出明细表
十六、单位基本信息情况表
十七、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表
十八、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
武定县自然资源公安(森林公安)局2019年部门预算
编制情况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自然资源公安局主要职能是打击一切涉林违法行为,维护林区治安和谐稳定。
(二)机构设置情况
武定县自然资源公安局内设高桥派出所、万松山派出所、法制室、刑事侦查中队、办公室五个部门。
(三)年度重点工作概述
2018年武定县森林公安局深入开展‘平安四号”保护森林资源“利剑”行动’、“森林防火武装巡防”、“森林督查”、“ 自然保护区专项行动”、“绿盾2018”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绿剑2018”专项打击行动等专项整治行动。查处各类案件 334件 。其中刑事案件 17件,破案15件,刑事拘留4人,逮捕5人,取保候审8人,移送起诉14件20人;查处治安案件9件;林业行政案件308件,处罚人员289人,收缴罚没款119.56万元,收缴木材665.649立方米,查处林地面积83170.23平方米;收缴罂粟1524株。
开展森林防火武装巡防及野外违规用火、森林火灾案件查处工作。森林防火期,共立森林火灾刑事案件9件,破8件;查处违规野外用火145件。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截至2019年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8人,其中:行政编制18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18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18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1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375.33万元,比2018年增加28.28万元,增加的原因是2019年人员工资福利比2018年增加了22万元,同时2019年年初即下达了专项经费5万元,但2018年年初未下达。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75.33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375.33万元,比2018年增加28.3万元,增加的原因是2019年人员工资福利比2018年增加了22万元,同时2019年年初即下达了专项经费5万元,但2018年年初未下达。其中:本年收入375.33万元,上年结转收入52.09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75.33万元(本级财力375.33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75.33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 375.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5.33万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
(一)本级财力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17万元,主要用于我单位2019年统筹外退休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3.85万元,主要用于我单位在职人员2019年度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0.85万元,主要用于我单位在职人员2019年度缴纳的工伤保险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16万元,主要用于我单位在职人员2019年度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7.03万元,主要用于我单位在职人员2019年度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6、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执法与监督295.14万元,主要用于2019年度职工工资福利和保运转支出。
7、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20.31万元,主要用于我单位在职人员2019年度按人力资源部、社会保障部和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二)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工资福利支出346.37万元(基本支出346.3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工资62.84万元,津贴补贴支出200.28万元,奖金5.2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3.85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5.23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7.03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6万元,住房公积金20.3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26.78万元(基本支出26.7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其中,办公费0.4万元,水费0.5万元,电费1万元,邮电费3万元,差旅费6万元,培训费1.5万元,公务接待费3万元,工会经费3.3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17万元(基本支出2.1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其中,退休费2.11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06万元。
(三)“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1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3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本部门无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本部门无与中央配套事项资金预算。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本部门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一)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19年度本单位无政府采购预算安排。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情况
2019年度本单位无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安排。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2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车辆运行维护费相比2018年增加了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
2019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实际发生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2018年预算数一致。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9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比2018年预算无增加或减少;运行维护费8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4万元,增加的原因是本单位现实有车辆为2辆,车辆逐年老化,修理费逐年递增,其中云E1077警车辆已使用近20年,车况较差,每年修理费近6万余元。
3、公务接待费
2019年预计执行国内公务接待300批次,1200人次,接待费开支3万元; 外事接待0批次,0人,接待费开支0万元。公务接待费比2018年预算数减少2万元,减少原因主要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勤俭节约。
(二)基本支出预算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19年基本支出预算375.33万元。2018年基本支出预算347.05万元,比上年增加了28.28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拟定2018年预算后,我局新招录了一名人员,但是未列入2018年预算内,在2019年预算中新增了该同志的工资,同时2018年涉及职工工资增资;二是2019年比2018年新增了县级专项经费5万元。
(三)项目支出预算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19年项目支出预算0万元。2018年项目支出预算0万元。相比上年度无变化。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总额为26.78万元,比2018年增加6.22万元,增加的原因是2019年预算时人员比2018年增加1人,人均公务费增加0.8万元,工会经费增加了0.42元,同时2019年预算新增了县级专项经费5万元。其中:办公费0.4万元,水费0.5万元,电费1万元,邮电费3万元,差旅费6万元,培训费1.5万元,公务接待费3万元,工会经费3.3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至,我单位共有国有资产715.36万元,一是车辆数量2辆,价值66.76万元;二是通用设备数量103个,价值51.46万元;三是房屋2416.26平方米,价值560.42万元;四是专用设备19个,价值7.96万元;五是家具、用具、装具35个,价值28.76万元。
鉴于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8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8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三)部门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及评价结果情况说明
我单位为执法部门,不涉及重点项目预算和绩效目标考核,但在预算执行过程中,我们将不断建立健全相关绩效制度,进一步细化预算,并规范资金和项目管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四)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 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 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 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 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 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 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 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 宾接待)支出。
4、政府采购: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是一种政府行为。
5、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2019年武定县自然资源公安局部门预算公开附表(表1-18)
武定县自然资源公安局
2019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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